关于强调持经费卡报销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及各位教职工:
经费卡做为使用经费有效授权凭证,按照学校财务管理办法必须持经费卡报销。该项工作经过长期实践检验是内部控制行至有效的措施,但是近期经常发现部分教职员工在报销时出于种种原因没有携带经费卡前来报销业务(指涉及资金支付的业务),导致必要内控措施缺失。特此强调从2010年05月05日开始必须在报销单(借款单等)上注明经费卡号,并持对应经费卡前来报销,如果没有持卡报销,财务处将不给予办理报销业务。
持经费卡报销切实维护经费卡审批人的资金安全,特请各部门和各位教职工配合、理解。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