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浦东新区发明创造比赛-上海海事大学首届科技创新专利竞赛”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5-31浏览次数:32

上海海事大学科技处文件

科字〔2010〕14号

关于举办“浦东新区发明创造比赛-上海海事大学首届科技创新专利竞赛”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部门::

为培养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宣传创新意识、普及知识产权知识,保护学生的创新发明成果,展示我校学生的创新能力,特举办“浦东新区发明创造比赛-上海海事大学首届科技创新专利竞赛”。现将竞赛具体安排介绍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上海市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 上海海事大学

二、承办单位

上海海事大学科技处 上海浦东知识产权中心

三、协办单位

上海海事大学教务处 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部

共青团上海海事大学委员会 上海海事大学学生处

四、参赛资格

我校全日制非成人教育专业的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可申报作品参赛。

五、申报要求

1、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以上海海事大学为第一申请人、以我校在读学生为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在2010年01月01至2010年11月26日期间申请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外观设计专利,并且是已获得国家专利申请号的作品。

2、本次竞赛申报人须为该专利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

3、本科生申报的作品若有教师参与指导,请指导教师在申报表上签署审核意见。研究生申报的作品则必须由其导师在申报表上签署审核意见。

4、本次竞赛不采取限项申报,学校将负担专利申请阶段的各项费用。

六、竞赛日程安排

1、竞赛启动(4月21日)

2、报名参赛(即日起至11月26日)

9月15日前,请各学院将参加专利竞赛的预报名信息填报《浦东新区发明创造比赛-上海海事大学首届科技创新专利竞赛作品预报名汇总表》(见附件1),报科技处;11月26日前,请各学院将参加专利竞赛的《浦东新区发明创造比赛-上海海事大学首届科技创新专利竞赛作品汇总表》(见附件2),报科技处。收到回复后,确认报名参赛。

3、举办讲座(6月上旬至9月中旬)

邀请资深代理人举办专利基本知识与申请专利的讲座,普及知识产权知识,提升学生的申请积极性,宣传此次竞赛。

4、组织评审(12月中旬)

请报名参赛的学生填写《浦东新区发明创造比赛-上海海事大学首届科技创新专利竞赛作品申报表》(见附件3)并附上专利受理通知书的复印件,在11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及电子件提交至所在学院的辅导员,有关具体事宜可咨询本学院负责专利竞赛的联络人(见附件4)。评审委员会将以作品的创造性、实用性、新颖性为评判标准筛选具有较高水平、实际应用价值的优秀作品,并对作者予以奖励。

七、奖励设置

本次竞赛按照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三个类别分别设置金奖、银奖、铜奖以及参与奖。具体奖项如下:

奖 项

金奖

银奖

铜奖

专利类别

发明

实用

外观

发明

实用

外观

发明

实用

外观

数量

1

1

1

2

2

2

3

3

3

 

对于符合申报要求而未获金奖、银奖、铜奖的作品,颁发参与奖。

希望各学院广泛宣传、全面发动、精心准备、动员学生参与竞赛。

科技处联系人:王建国、马 巍

办公室:行政南楼211室、213室 电话:38284334、38284337

附件1:“浦东新区发明创造比赛-上海海事大学首届科技创新专利竞赛”作品预报名汇总表

附件2:“浦东新区发明创造比赛-上海海事大学首届科技创新专利竞赛”作品汇总表

附件3:“浦东新区发明创造比赛-上海海事大学首届科技创新专利竞赛”作品申报表

附件4:“浦东新区发明创造比赛-上海海事大学首届科技创新专利竞赛”联络人通讯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