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院第二届“师德标兵” 暨“我心中的好老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4-15浏览次数:25

关于开展我院第二届“师德标兵”

暨“我心中的好老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院内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充分弘扬高尚师德,塑造海大教师形象,鼓励教师职工立足本职岗位,争先创优,以优异成绩庆祝党的九十华诞和第27届教师节,特决定开展二届“师德标兵”暨“我心中的好老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学院教学、思政工作岗位上的教师、辅导员。

  二、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坚定的理想信念;

  2、模范执行《上海海事大学教师师德规范》,品格高尚,为人师表,尤其是在敬业爱岗、教书育人方面有突出表现;

3、积极探索教育改革实践,树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观念,满腔热情爱护学生,善于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4、担任班主任或班导师,学生评教得分排名在本学院前20%;或参加传帮带等活动,热心参与青年教师培养,得到教师、学生公认的优秀教师。

  三、日程安排

4月25日至5月8日,各教研室在群众广泛推荐的基础上报送候选人1-2名至各部。

5月9日至5月15日,各部推荐1-2名候选人至文理学院。 

5月16日至5月22日,院务会确定院 “师德标兵”名单及校

“师德标兵”推荐名单

  9月,表彰并交流。

  四、奖励

本届评选出的“师德标兵”先进个人,在教师节进行宣传和表彰,颁发证书和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