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届全国部分地区大学生物理竞赛办法
经上海市物理学会大学生物理竞赛工作委员会讨论,决定第28届全国部分地区大学生物理竞赛于2011年12月11日(星期日)下午2:00-4:30在上海交通大学举行。
1. 指导思想
A. 举办竞赛的目的是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提高教学质量,促进物理教育的改革,适应科技发展,培养创新精神。
B. 参赛学生均以个人身份参加,每个学生只有一次参赛机会,不代表所在学校,不公开参赛者的竞赛成绩,也不搞学校之间的评比。
C. 学校和教师不应为了准备竞赛而打乱正常教学秩序,不要组织变相“集训队”和专门的辅导,也不要搞层层选拔。
2. 命题原则
竞赛将按照有利于教学改革,有利于提高学生能力,既要考察学生对课内学过的基础知识的掌握,又要考察学生自学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和灵活运用知识解决问题能力的原则命题。因此,命题将不拘于教学大纲,也不受教材限制,原则上不出专门的实验题,但注意理论联系实际,不出偏题和繁琐题。本次竞赛原则上用一套考题,但限制各组考生的做题范围(具体规定由试卷说明)。
3. 报名对象及分组
(1)报名对象
A. 凡是上海市物理学会会员单位院校的2010级大学本科生均可报名。
B. 当年选修大学物理课的非2010级大学本科生,参赛资格由各院校审核。
(2)竞赛按下列五个组分别报名
A. 物理类组(包括普通物理课不少于180学时的其他专业);
B. 非物理类A组(大学物理课课时少于180学时,第一批录取院校);
C. 非物理类B组(大学物理课课时少于180学时,非第一批录取院校);
D. 文科、经管类组(物理课不超过80学时);
E. 医学类专业组。
对于不符合上述五个组条件的非物理类学生,报名参加竞赛时只能选择非物理类B组。
4. 奖励办法
按照五个组分别评出特等、一、二、三等奖的获奖者,对获奖者授予获奖证书;在参赛院校中评最佳组织奖,并授予最佳组织奖证书。
5. 报名手续
A. 凡符合报名对象规定的学生,均可持学生证向所在院校物理系或物理教研室报名,并交报名费30元。
B. 报名以考生所在院校为单位,按照“第28届全国部分地区大学生物理竞赛报名通知”的规定集体报名。
上海市物理学会
2011年9月23日
第28届全国部分地区大学生物理竞赛报名通知
第28届全国部分地区大学生物理竞赛,将于2011年12月11日(星期日)下午2:00—
4:30在上海交通大学举行。
1. 凡是上海市物理学会会员院校的2010级大学本科生均可报名。
2. 竞赛按下列五个组分别报名和评奖:
A. 物理类组(包括普通物理课不少于180学时的其他专业);
B. 非物理类A组(大学物理课课时少于180学时,第一批录取院校);
C. 非物理类B组(大学物理课课时少于180学时,非第一批录取院校);
D. 文科、经管类组(物理课不超过80学时);
E. 医学类专业组。
对于不符合上述五个组条件的非物理类学生,报名参加竞赛时只能选择非物理类B组。
3. 考生凭准考证和学生证进入考场,不许带计算器,并关闭手机。
4. 报名参加竞赛的学生请参看“竞赛办法”。
5. 报名以考生所在学校为单位,报名要求:
(1)填写报名表,竞赛报名表(Microsoft Excel文件)的下载地址:https://www.shmtu.edu.cn。将报名表发至mingyan@shmtu.edu.cn邮箱。请不要修改报名表的格式,也不要填写表中的准考证号、考场、座位号和成绩等项。
(2)交一份报名表的打印件和报名费30元。
6. 报名交费日期:10月24日—10月28日,上午8:30-下午4:00
报名及交费地点:文理学院办公室(教学楼1C313)
领准考证时间:12月5日-12月9日,上午8:30-下午4:00(文理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阎明老师
电子信箱:mingyan@shmtu.edu.cn 手机:13585858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