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双盲”抽检要求及处理措施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5-02浏览次数:434

凡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均须参加市学位办论文“双盲”抽检(强制盲审的不用参加),任何没有进行“双盲”抽检的同学,不能进入论文答辩环节。

“双盲”抽检方法:

凡在2017年度申请硕士学位答辩的学生,必须在硕士学位论文定稿后,凭完成的《上海海事大学学位论文审阅传递表》和《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跟踪检查表》在规定截止日期之前到各学院教学秘书处领取“双盲”抽检身份确认号;教学秘书需按照《上海海事大学博士、硕士学位审核授予工作细则》,确认学生有答辩资格,方可发放“双盲”抽检身份确认号。

拿到身份确认号后,学生登录上海市教育评估院学位论文网上抽检网站,网址为http://lwms.seei.shec.edu.cn  ,正确填写学位类型等有关信息,凭“双盲”抽检身份确认号提交信息进行网上抽检,并打印有无抽中结果。

“双盲”抽检结果列入论文盲审名单者,必须在登录网站后一周内,将装订好的学位论文(论文须隐去作者及导师姓名)一本连同填好的上海市学位论文“双盲”检查简况表一式三份一起交研究生院学位办,由学位办审核,不符合要求者一律退回。
    进入“双盲”评议的学位论文未收到评阅结果者,不得申请进入论文答辩。

论文盲审通过者方可申请进入论文答辩。

被抽中“双盲”评议学位论文并评阅通过者必须在二个月内完成答辩,否则需延期至下一批次才准予答辩。

“双盲”抽检结果未列入“双盲”评议学生,其学位论文按学位授予细则规定程序进行评阅。

注意:未列入“双盲”评议学生如自登录时间起两个月内尚未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否则自动列入下一批次论文强制盲审评议。

盲审未通过的学生,由导师指导学生修改,自行转入下一批次答辩。

 

上海海事大学文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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