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上级和学校关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上海海事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学科建设、研究生规模等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适用于2021、2022级和2023级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年限内)入学的中国籍非定向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第三条 奖项及资金来源:学校统筹分配。
第四条 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院成立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领导小组,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五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有较强的科研潜力。
5.在满足上述1-4条件下,硕士研究生一年级奖学金根据《理学院研究生新生入学考试及一年级奖学金实施办法》开展评审工作。
6.在满足上述1-4条件下,硕士研究生二年级、三年级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学习成绩、科研创新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等因素开展评审工作。
第六条 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学业奖学金评选资格:
1.个人档案未按要求及时寄到学校的;
2.申请奖学金当年未完成报到注册手续的;
3.未按学校要求全额缴纳学费及住宿费等相关费用的(申请贷款学生等特殊学生除外,但需要提供贷款证明等材料);
4.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或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
第七条 申请者递交的材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奖学金资格的,取消其获奖资格、追回奖金并将其行为记入个人档案。
第八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和名额分配。
理学院硕士一年级研究生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等级 | 奖励标准 | 名额 | 备注 |
一等奖学金 | 5000元/人 | 1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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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学金 | 3000元/人 | 1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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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硕士二年级研究生学业综合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等级 | 奖励标准 | 名额 | 备注 |
一等奖学金 | 12000元/人 | 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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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学金 | 6000元/人 | 1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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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学金 | 3000元/人 | 1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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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硕士三年级研究生学业综合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等级 | 奖励标准 | 名额 | 备注 |
一等奖学金 | 12000元/人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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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学金 | 6000元/人 | 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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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学金 | 3000元/人 | 8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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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相关时间节点。
1.2023年9月21日前
制定并公示《上海海事大学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上海海事大学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分细则》。
2.2023年9月25日前
研究生需递交以下电子版材料:
按年级填写对应的《奖学金申请表》,2021级、2022级学生填写《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个人申报表》,2023级学生填写《理学院一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人信息汇总表》。同时附支撑材料。
以上文件请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jlduan@shmtu.edu.cn。
研究生需递交以下纸质版材料:
《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
以上文件请于工作日递交至理学院1C321。
3.2023年9月28日前
理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推荐名单。
4.2023年10月11日前
学院组织评审,形成本学院2022-2023学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推荐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完成公示。5.2023年10月12日前
学院向学校研究生院递交相关材料。
6.2023年10月20日前
学校对学院推荐名单进行复评,并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完成2022-2023学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名单公示。
第十条 其它各类专项奖具体评审办法以当年文件为准。第十一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异议处理。
如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学院公示阶段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理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申诉。
申诉邮箱:dongsun@shmtu.edu.cn
第十二条 本细则由上海海事大学理学院负责解释。
上海海事大学理学院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