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理学院专职教师年度优秀考核办法
学院专职教师年度优秀额度由校人事处根据学院教师总数确定。考核办法由学院制定。为使学院考核工作更具全面性和操作性,特制定以下办法:
1、 本年度内没有学校规定的不予评优的记录;
2、 完成学院规定的基本工作量,学生评教分位于本学科的前 50%;
3、 有科研工作量;
4、 在满足以上三项条件下,按专职教师年度综合排名先后选取确定考核优秀人员。
5、 考核优秀在院内各部门封闭运行。
文理学院专职教师年度优秀考核办法
学院专职教师年度优秀额度由校人事处根据学院教师总数确定。考核办法由学院制定。为使学院考核工作更具全面性和操作性,特制定以下办法:
1、 本年度内没有学校规定的不予评优的记录;
2、 完成学院规定的基本工作量,学生评教分位于本学科的前 50%;
3、 有科研工作量;
4、 在满足以上三项条件下,按专职教师年度综合排名先后选取确定考核优秀人员。
5、 考核优秀在院内各部门封闭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