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理学院院务公开制度
一、院务公开原则
1.贯彻民主集中的原则,让广大群众参与文理学院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又要支持行政领导依法行使职权;保证教职工的知情权,但不能违反保密规定,以确保院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2.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不走过程,力求做到真实、公开、公正,以维护院务公开的严肃性。
二、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文理学院改革与发展的重要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及其实施情况;
2.文理学院经费的收入、支出及使用、管理情况;
3.干院和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职称评定等有关政策、程序及结果;
4.领导干院廉洁自律和执行有关规定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领导干院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5.学校投资的学科建设经费的分解,设备使用及保管的情况;
6.工会经费使用情况。
三、院院务公开的形式
院务公开要根据公开内容的性质和特点确定不同的公开形式。
1、通过召开学院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进行院务公开。
2、通过院务会、教授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及党团基层组织等形式通报相关院务。
3、通过建立公告栏、文理学院网站等实施公开。
4、建立文理学院公开通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文理学院院的重大事项进行通报。
四、组织领导
为保证把院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对院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文理学院成立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办公室主任为联络员。
五、监督措施
联络员要及时收集教职工对院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意见和建议分析研究后,及时作出处理和答复。文理学院工会每年组织1次对院务公开工作的民主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在文理学院范围内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