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的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自2001年开始招生,至今已连续招收22年的本科学生,已经有17届毕业生走向社会。

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的目标定位

培养具有良好的数学素养,掌握信息科学和计算科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受到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能运用所学知识和熟练的计算机技能解决实际问题,能在科技、教育和经济部门从事研究、教学和应用开发和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的办学思路

夯实数学基础。数学基础的扎实与否决定着这个专业学生的发展潜力与后劲。打好学生的数学基础,帮助学生系统地掌握近代数学及与信息科学相关的数学知识和方法,使学生在今后飞速发展的信息科学技术面前,有广阔的发展和提高的空间。

注重能力培养。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动手能力是高教改革的重点内容。能力培养主要注重以下三个方面:信息与计算科学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较好的创新能力和较强的动手能力。

    拓宽专业口径。适当增加一些工科和文科的任选课程,实行理工结合、文理渗透,开阔学生的视野,实行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结合,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体现航运特色。采用选修有关航运专业课程,参加航运系统的实践和航运信息方面的科研项目等措施,使我校的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不仅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而且还具有显著的航运特色。

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的毕业生攻读研究生的方向

本专业的毕业生既可以报考计算数学专业的研究生,也可以报考信息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光信息科学与技术等)、经济类、管理类专业研究生。他们的优势在于具有扎实的数学基础与熟练的计算机应用技能。

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的就业方向

本专业的毕业生从事的工作领域可以是各级政府机关、社会团体、金融机构、图书情报系统、商业部门、工业部门、交通部门、大型公司、医院、学校、部队、科研机构,特别是航运企业,从事软件开发、数据分析等工作。

信息与计算科学课程体系

为实现我们的办学理念,制定教学计划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课程的设置。学科基础课中,设置了数学基础课及必要的计算机和信息类的基础课。通过这些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打好数学基础并具有使用计算机解决问题的能力。数学基础课程主要开设了《数学分析》、《高等代数》、《解析几何》、《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常微分方程》、《数学物理方程》、《运筹学》等,为学生学好近代的数学知识和方法提供条件,使学生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由于具有坚实的数学基础而具有较强的后劲,适应社会多种不同的需要,有着更广阔的发展和提高空间,计算机和信息类的基础课程开设了《大学计算机基础》、《高级语言程序设计》、《算法与数据结构》等课程,通过开设这些课程,使学生具有基本的算法分析、算法设计的能力,为后续课程学习及进入社会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在专业必修课中,主要设置了计算数学方向及信息科学方向的核心课,通过这些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信息科学与计算科学的基本理论、方法与技能。在通识选修课中包括应用类及计算机和信息类的课程,学生能根据提供的选修课程以及自己的情况确定某个方向,通过选修相关方向的课程学习,为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的工作打下基础。在实践教学环节中,设置了与计算数学相关的课程设计以及毕业设计,通过这些实践环节的教学,加强学生独立获取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受到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除此之外,选修课程中还有独立开设的实验课程,这些实验课的开设有助于学生对所学课程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理解和掌握。

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数学基础和数学思维能力,掌握信息科学和计算科学的基本理论、方法与技能,受到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能解决信息技术和科学与工程计算中的实际问题的高级专门人才,毕业生能在科技、教育、信息产业和经济金融等部门从事研究、教学、应用开发和管理工作,能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

二、培养要求

1.具有扎实的数学基础,掌握信息科学与计算科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

2.具备熟练应用计算机(包括常用语言、工具及一些专用软件)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算法分析、算法设计与编程能力;

3.能运用所学的理论、方法和技能解决信息技术和科学与工程计算中的某些实际问题;

4.受到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了解信息科学与计算科学理论、技术与应用的新发展,具有较强的知识更新、技术跟踪与创新能力。

三、计划学制、毕业学分、授予学位

计划学制:4年

毕业最低学分:166.5学分

授予学位:理学学士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分布

(一)通识教育课程(54学分)

修读要求:通识教育必修课,修满42学分;通识教育选修课,修满12学分。

(二)学科基础课程(40.5学分)

修读要求:修满学科基础课程全部40.5学分。

(三)专业教育课程(35.5学分)

修读要求:专业必修课程,修满28.5学分;专业选修课程,修满7学分。

(四)实践教学环节33.5学分)

修读要求:修满33.5学分。

(五)创新创业教育实践3学分)

修读要求:修满3学分。